为创新服务,专业的新型储能信息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讯

安徽136号文征求意见:不得将配置储能作为新建新能源项目核准(备案)、并网、上网等的前置条件

2025-08-29 20:48:56 来源:安徽省发改委

关键词:

新能源储能

  储能中国网获悉,8月29日,安徽省发改委发布《安徽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表示,坚决纠正不当干预电力市场行为,不得向新能源不合理分摊费用,不得将配置储能作为新建新能源项目核准(备案)、并网、上网等的前置条件。

  推动全电量参与市场交易。新能源项目(风电、光伏发电,下同)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根据市场建设情况,适时推动生物质能等各类电源参与市场交易。新能源参与市场后因报价等因素未上网电量,不纳入新能源利用率统计与考核。

  具备上网电力预测条件、能执行电力调度机构功率控制指令的新能源项目及虚拟电厂(能源聚合类)可以“报量报价”参与现货市场。同时,所有新能源项目及虚拟电厂(能源聚合类)也可以“不报量不报价”方式,作为价格接受者参与现货市场。

  存量项目:2025年6月1日以前投产(全容量并网,下同)的新能源项目。

  电量规模:按项目实际上网电量乘以年机制电量比例确定。单个项目年机制电量比例,按其2024年度上网电量扣减当年中长期(含绿电)合同实际结算电量(小于零则按零处理,下同)占当年上网电量的比例确定。新能源项目在机制电量规模范围内每年自主确定执行机制的电量比例、但不得高于上一年。鼓励新能源项目通过设备更新改造升级(不含增容)等方式,主动参与市场竞争。

  机制电价:按我省燃煤发电基准价(0.3844元/千瓦时)执行。部分项目已有文件明确其上网电价的,以该上网电价(不含补贴)作为其机制电价。

  执行期限:按自投产之日起满20年与剩余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风电36000小时、光伏22000小时)较早者确定。

  原文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安徽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了《安徽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征求意见的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7日,请将意见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shangjiachu@126.com,并注明单位、个人及联系方式。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安徽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安徽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29日

储能中国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储能中国网转载其他网站内容文字或图片,出于传递更多行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本网站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网站、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2)凡注明“来源-储能中国网” 的内容属储能中国网原创,转载需授权,转载应并注明“来源:储能中国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宣传合作 | 人才招聘

本网站部分内容均由编辑从互联网收集整理,如果您发现不合适的内容,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谢谢合作!

版权所有:储能中国网 备案信息:京ICP备2022014822号-1 投稿邮箱:cnnes2022@163.com

Copyright ©2010-2022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9734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