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新服务,专业的新型储能信息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讯

贵州省电力需求响应交易方案印发!削峰2元/kWh!填谷0.45元/kWh

2025-07-21 20:15:15 来源:贵州省能源局

关键词:

新能源储能

  储能中国网获悉,7月21日,贵州省能源局关于印发《贵州省电力需求响应交易方案》的通知,其中指出,邀约型削峰补偿价格上限为2.0元/千瓦时,最终补偿价格通过市场化方式竞价形成。邀约型填谷补偿价格上限为0.45元/千瓦时,最终补偿价格通过市场化方式竞价形成。实时型削峰、实时填谷补偿价格上限分别按照邀约型削峰、邀约型填谷价格上限的1.1倍执行,最终补偿价格通过市场化方式竞价形成。

  参与需求响应的市场主体,按负荷类型可分为工商业可调节负荷、储能、虚拟电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等。

  当实际响应容量未达到中标响应容量的R1(50%)时,对中标市场主体的无效响应容量进行考核,考核费用按小时计算,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各小时考核费用=(中标响应容量×R1-实际响应容量)×出清价格×M(0.5),其中M为惩罚因子,并视市场运行情况调整。

  交易品种分为邀约型削峰、实时型削峰、邀约型填谷、实时型填谷四类。

  本方案由省能源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23年7月10日印发的《贵州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方案(试行)》(黔能源运行〔2023〕54号)同时废止。

  原文如下:

  贵州省能源局关于印发《贵州省电力需求响应交易方案》的通知

  黔能源运行〔2025〕33号

  各市州能源主管部门、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电力交易中心,各市场主体:

  为加快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进一步健全需求响应体系,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促进新能源有效消纳,省能源局审议通过了《贵州省电力需求响应交易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5年7月21日

  贵州省电力需求响应交易方案

  为加快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进一步健全需求响应体系,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促进新能源有效消纳,根据《电力负荷管理办法(2023版)》《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2023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坚持市场导向、公平公正的原则,健全完善需求响应交易机制,引导电力用户灵活参与电力调节,推动形成全网最大用电负荷5%以上的需求响应能力,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促进新能源消纳,助推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加快建设。

  二、市场主体、交易品种和价格机制

  (一)市场主体及注册条件

  1.市场主体。参与需求响应的市场主体,按负荷类型可分为工商业可调节负荷、储能、虚拟电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等。

  2.注册条件。

  ——电力用户。具有独立省内电力营销户号,设置独立计量点,实现电能在线监测,并接入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

  ——虚拟电厂。具有法人资格、财务独立核算、信用良好、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单个聚合响应资源不低于0.1万千瓦;具备相关运营系统,对代理用户有负荷监测、调控能力,并接入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

  虚拟电厂的市场准入条件,应满足国家及省内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

  (二)交易品种

  交易品种分为邀约型削峰、实时型削峰、邀约型填谷、实时型填谷四类。

  (三)价格机制

  1.邀约型削峰补偿价格上限为2.0元/千瓦时,最终补偿价格通过市场化方式竞价形成。

  2.邀约型填谷补偿价格上限为0.45元/千瓦时,最终补偿价格通过市场化方式竞价形成。

  3.实时型削峰、实时填谷补偿价格上限分别按照邀约型削峰、邀约型填谷价格上限的1.1倍执行,最终补偿价格通过市场化方式竞价形成。

  三、组织实施

  (一)启动条件

  当全网电力供需平衡出现缺口,经评估需要开展电力需求响应交易时,由贵州电网公司统筹组织开展。其中:邀约型响应由贵州电网公司向省能源局提出申请,获得批复后方可组织实施;实时型响应由贵州电网公司在紧急情况下先行组织实施,并及时向省能源局报告。

  1.执行日(D日)前一天(D-1日)10:00前发布电力缺口或调峰缺口,组织邀约型削峰、邀约型填谷响应。

  2.不满足执行日(D日)前一天(D-1日)10:00前发布电力缺口或调峰缺口时,组织实时型削峰、实时型填谷响应。

  (二)实施流程

  具体流程由贵州电网公司组织编制,经贵州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向市场主体公开发布。

  四、响应评价

  (一)基线负荷

  基线负荷以小时平均功率计算,即小时电量。单个需求响应资源的负荷,包含用电编号下所有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计量点负荷。

  (二)样本数据

  根据需求响应时间,将样本日的类型划分为工作日和周末、节假日。若为工作日,取最近5个工作日且该日不存在需求响应、紧急错避峰、配合电网停电检修等特殊情况下的用户小时负荷数据计算样本数据。若为周末、节假日,取最近3个同日期类型且该日不存在需求响应、紧急错避峰、配合电网停电检修等特殊情况下的用户小时负荷数据计算样本数据。

  (三)评估标准

  实际响应容量由基线负荷与实际测量负荷之差确定,按小时计算,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实际响应容量=D-2日发布的基线负荷-实际测量负荷。

  若该小时实际响应容量与中标响应容量的比值大于等于 R1(50%,参数可动态调节,下同)且小于R2(70%),该小时实际响应容量的N(60%)计入有效响应容量。

  若该小时实际响应容量与中标响应容量的比值大于等于 R2(70%)且小于等于 R3(120%),该小时实际响应容量全部计入有效响应容量。

  若该小时实际响应容量与中标响应容量的比值大于R3(120%),该小时有效响应容量计为中标响应容量的R3(120%)。对于实际响应容量未达到中标响应容量的R1(50%),视为无效响应。

  五、考核申诉

  (一)考核方式

  当实际响应容量未达到中标响应容量的R1(50%)时,对中标市场主体的无效响应容量进行考核,考核费用按小时计算,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各小时考核费用=(中标响应容量×R1-实际响应容量)×出清价格×M(0.5),其中M为惩罚因子,并视市场运行情况调整。

  (二)执行结果申诉

  月度结算前,市场主体对需求响应结果存在异议,可在收到清算单后3个工作日内向贵州电力交易中心或属地供电局提出书面申诉,收到书面申诉的单位根据申诉内容将相关资料移交电力负荷管理中心、电力调度机构或贵州电力交易中心受理并负责处理,受理申诉的单位需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给予书面回复。

  申诉内容涉及基线负荷、测量负荷范畴的,由电力负荷管理中心和电力调度机构负责核实处理。申诉内容涉及需求响应调用费用计算的,由贵州电力交易中心负责核实处理。

  六、结算方式

  需求响应费用按照当月结算、次月公示、次次月结清的原则开展,由贵州电力交易中心根据响应结果测算响应费用,出具结算依据。

  需求响应中标并提供有效响应容量的市场主体,按小时计算调用收益,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虚拟电厂运营商的调用收益=∑各虚拟电厂的调用收益=∑各虚拟电厂有效响应容量×响应价格×响应时间-考核费用

  批发用户的调用收益=∑各电力用户有效响应容量×响应价格×响应时间-考核费用

  需求响应总调用收益=∑负荷聚集商的调用收益+∑批发用户的调用收益。虚拟电厂与零售电力用户之间先进行调用收益(含考核费用)的缩放处理,再按零售合同约定的分成比例计算调用收益分成。

  七、资金来源

  按照“谁提供、谁获利,谁受益、谁承担”原则,削峰类需求响应资金由全体工商业用户按照月度结算用电量分摊,填谷类需求响应资金由所有新能源发电企业按月度上网电量分摊。

  当工商业用户或新能源发电企业月度分摊金额预估超过0.01元/千瓦时,原则上当月不再组织需求响应交易。

  八、有关要求

  (一)做好与有序用电的衔接

  当削峰响应资源量不满足电力供应安全需要时,电网企业结合系统供应能力,按照有序用电方案计算响应日各地区有序用电计划,在扣除分地区符合条件的需求响应中标资源量后,形成相应地区有序用电计划并按程序执行。

  当实际需求响应执行不到位时,电网企业按上述原则形成分地区有序用电计划并按程序执行。

  (二)做好与电能量市场的衔接

  当代理零售用户中标需求响应时,售电公司在电能量市场中的日前结算电量,调整为日前申报电量减去代理用户日前邀约型削峰响应交易中标量。实时偏差电量按实时统一结算点电价,计算实时电能量电费。

  (三)做好与交易电费结算的衔接

  月度市场化交易用户需求响应补偿资金分摊费用,作为用户市场化交易电费的组成部分,并在交易结算依据上进行单列。

  九、实施时间

  本方案由省能源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23年7月10日印发的《贵州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方案(试行)》(黔能源运行〔2023〕54号)同时废止。

储能中国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储能中国网转载其他网站内容文字或图片,出于传递更多行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本网站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网站、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2)凡注明“来源-储能中国网” 的内容属储能中国网原创,转载需授权,转载应并注明“来源:储能中国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宣传合作 | 人才招聘

本网站部分内容均由编辑从互联网收集整理,如果您发现不合适的内容,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谢谢合作!

版权所有:储能中国网 备案信息:京ICP备2022014822号-1 投稿邮箱:cnnes2022@163.com

Copyright ©2010-2022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9734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