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电价新政新型储能
储能中国网获悉,日前,山东省发改委印发《山东省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山东省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面向面向能源监管机构、电网企业及发电企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 储能方面 2025年底前实现风电、太阳能等新能源全面参与电力市场交易。2025年竞价工作原则上于6月份组织。各地不得将配置储能作为新建项目核准、并网、上网等的前置条件。(意思鼓励配储) 电力辅助服务方面(工商业储能以电价套利为主要收入来源模式将改变) 在现行调频、爬坡辅助服务交易基础上,适时开展备用辅助服务交易。备用辅助服务市场与爬坡辅助服务市场、现货电能量市场联合出清。 优化发电侧容量补偿机制。发电机组容量电费由机组可提供的有效容量、容量补偿电价标准以及当年容量供需系数三者乘积确定。 存量项目(保电价0.3949元/度) 2025年5月31日前投产的存量新能源项目全电量参与市场交易后,机制电价水平按国家政策上限执行,统一明确为每千瓦时0.3949元(含税);单个项目机制电量上限参考外省新能源非市场化率,适度优化;执行期限按照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剩余小时数执行。 目前山东风电、光伏的保障利用小时数在70-85%,基本是全国范围内入市交易比例最低的省份之一,按照上述要求,存量项目的入市比例可能会在此基础上进行一定的优化,但总体不会太低,需要与既有政策进行衔接。 增量项目(按市场化,新能源充分竞争) 2025 年 6 月1 日起投产的增量新能源项目, 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单位 明确机制电量规模、执行期限,通过价格竞争方式确定机制电价水平。设置申报充足率下限,引导新能源充分竞争,降低全社会用能成本,2025年竞价申报充足率不低于125%。 竞价时按申报价格从低到高确定入选项目,机制电价原则上按入选项目最高报价确定(不高于竞价上限)。 竞价申报主体:竞价申报主体为已投产(全容量并网,下同)和未来12个月内投产(首次竞价为2025年6月1日-12月31日内投产),且未纳入过机制电价执行范围的新能源项目。 获得机制电量的项目需要在12个月内投产,如果延期投产,会有相关的惩罚,譬如投产前部分机制电量失效以及履约保函的扣除等。 竞价电量总规模:每年新增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根据年度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当年完成情况预计超出消纳责任权重的,次年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适当减少,未完成的次年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适当增加。 竞价上下限:新能源竞价上限,根据新能源项目合理成本收益、绿色价值、电力市场供需形势、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原则上不高于该类型电源上年度机制电量竞价结果。 首次竞价上限原则上不高于该类型电源上年度结算均价。 原文如下:
|
储能中国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储能中国网转载其他网站内容文字或图片,出于传递更多行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本网站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网站、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2)凡注明“来源-储能中国网” 的内容属储能中国网原创,转载需授权,转载应并注明“来源:储能中国网”。
本网站部分内容均由编辑从互联网收集整理,如果您发现不合适的内容,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谢谢合作!
版权所有:储能中国网 备案信息:京ICP备2022014822号-1 投稿邮箱:cnnes2022@163.com
Copyright ©2010-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