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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储能和柔性负荷管理!内蒙古印发零碳园区培育建设方案

2025-08-10 21:56:35 来源:内蒙古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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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储能

  储能中国网获悉,8月7日,内蒙古发改委、内蒙古工信厅、内蒙古能源局联合下发《内蒙古自治区零碳园区培育建设方案》的通知。建设方案表示,坚持“宽进严出”原则,积极发展零碳园区配电网、绿电直连、绿氢耦合等模式,加强政策、技术、模式创新,探索零碳园区建设经验模式。

  其中建设方案指出,强化储能和柔性负荷管理。因地制宜布局电化学、压缩空气、氢能、飞轮及二氧化碳熔融盐储能等多元技术应用。重点挖潜需求侧资源调控能力,推动园区内企业以可中断负荷分时生产等方式参与园区内电力系统调节。探索推动灵活性负荷通过匹配园区能源供需动态、参与园区内电力系统调节,以市场化方式合理获取收益。

  支持建设与主干电网物理界面清晰的零碳园区配电网,先行在蒙西地区开展零碳园区电网示范建设,探索形成利益分配共享机制,通过市场化方式塑造园区绿色低电价优势。加强园区用电智能化管理,提升园区配电网的灵活性和承载力,实现新能源大规模接入、高比例消纳,灵活调度。

  强化园区及周边新能源资源匹配对接,积极有序推进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保障园区绿电有效供给。因地制宜发展绿电直连、新能源就近接入配电网等绿色电力直供模式,实现园区绿电物理可溯源,为园区碳核查与产品碳足迹提供支撑。鼓励园区通过绿电交易、绿证消费认定等方式,最大程度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费比例。

  在组织实施方面提出了零碳园区培育的阶段安排:

  第一阶段:2025年,启动零碳园区建设申报遴选工作,确定自治区零碳园区培育建设名单。对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争取纳入首批国家零碳园区试点。

  第二阶段:2026-2028年,全面开展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零碳园区建设。自治区级零碳园区建设过程中,分批培育申报国家级零碳园区。

  第三阶段:到2030年,深化零碳园区建设探索实践,更多自治区级零碳园区纳入国家级零碳园区试点。

  原文下载

附件: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零碳园区培育建设方案》的通知.pdf
baea1bffc21d6414f13f95dc675202a2.pdf (2.03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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